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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4年人才招聘公告 引进人才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1、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2、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万元(海外博士5万)。 3、分八年支付住房补贴15万元(海外博士20万)(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 4、夫妻双方同为博士,其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并计算,为正常值的1.5倍;科研启动费分别计算。 5、已具有博士后经历且科研业绩突出者,可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能评上,则回到原待遇。 (三)进博士后流动站期间享受的有关待遇 1、《南昌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2、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 3、出站后调入学校任教者,就高享受进站或出站时学校引进人才待遇。 (四)紧缺专业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紧缺专业:外国语言文学(不含英语专业)、金融学、会计学、护理学、建筑学、信息与通讯工程、电力系统与自动化、信息安全。 1、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待遇 ①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②安家费5万元(海外博士6万元);购房补助18万元(海外博士22万元)分8年支付(根据货币化住房政策,学校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定,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住房规定执行); ③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评上副教授,则回到实际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2、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待遇 ①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②安家费6万元(海外博士7.5万元);购房补助22万元(海外博士25万元)分8年支付(根据货币化住房政策,学校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定,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住房规定执行); ③享受校聘教授四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教授,如三年后未评上教授,则回到实际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南昌大学人事处 201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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