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一种劳动!
尤其是违法犯罪所得未被发现,更体现出劳动性质,比如香港著名富翁霍英东先生早年致富与其违法犯罪——走私所得不无关系。
其实,原罪就是一种劳动。
再比如,1950年代对资本家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赤裸裸地抢劫;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就是诈骗;官员无官不贪,就是偷窃受贿,这些导致贪官家庭比较富裕,消费能力大增,不也是促进了社会消费了吗。
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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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诈骗、偷窃、受贿是劳动吗? |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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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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