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得出竞争性私有制能更好实现全民利益即社会主义的观点?因为我已经阐明了,绝大多数人,都是以消费者的身份获得主要利益的。我说的是“主要利益”,以生产者身份也获得利益,但并不是主要利益。为什么这么讲,因为对于任何一个商品,它的生产者人数总是大大的少于消费它的人数。比如,尽管制造汽车的人数很多,达几百万甚至成千万,但是,使用汽车的人数则是几亿几十亿。所以,由此我们可作判断:大多数人人,都是以消费者的身份获得主要利益的。而竞争性的私有制(公有制则往往是垄断性的)则更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因此,竞争性私有制更具社会主义属性。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全民利益即大多数人的利益。
这可以讲是个石破天惊的观点,因为它包含着颠覆性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