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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校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为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成立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 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生。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4月更名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3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六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四大校区:学院本部南校区、北校区,南湖驾驶培训中心,(随州)实战训练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320.329万元;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学院现有教职工508人,其中正、副教授13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29人。多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名师”。学院先后聘请了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5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6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
     学院以“德才兼备、文武双全”为校训,坚持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走行业型警察大学和特色性本科大学的办学思路,构建学历型职业教育与职业型学历教育相融合的新型高等教育模式;以“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为教育训练理念,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以“立身做人、乐于服从、服务大众”为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铸造学生忠诚警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业务精通的人民警察。近年来,学院党委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公安机关的警务人才培养基地、警察实战训练基地、警学理论研究基地、警用科技实验基地、警务化管理示范基地,警察文化传承创新基地。
     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筹)、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公共事业管理、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2个本科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侦查、侦查(预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刑事侦查技术、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边境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法律事务等13个普通专科专业(方向)。
     学院的“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专业被批准为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被评为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智慧计算机法证综合应用平台研究”团队获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近年来还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
     学院坚持“为公安实践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学院教学培训服务”的宗旨开展科研工作,近年来,学院教师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59项,年均16项。一大批科研成果在公安实战中得到应用,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好评。
     学院实验室建设走在全国公安院校前列,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价值4345.7068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电子取证、交通秩序管理等院级重点实验室。“李昌钰工作室”获批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示范中心,“三真司法鉴定所”年均受理各类案件鉴定1600余起。为加强学生实习实验实训工作,学院建成了14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仿真警务实战训练点。
     学院高度重视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是公安部法制局指定的执法规范化负责人培训基地。学院还是“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中心”、“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已成为湖北省省级公安教育训练基地。
     学院积极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主办有《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月刊)及《警史钩沉》(季刊)等公安理论研究刊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警史钩沉》传承警察历史、弘扬警察文化,是全国唯一的警史读本,也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选拔了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将按照公安部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要求,继续深化公安教育改革,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逐步形成“六大办学格局”,即:警务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教育、公安专业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公安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自学助考的成人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为湖北省和国家公安政法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湖北警官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邮编:430034;电话:027-834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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