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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⒈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⒉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制男女录取比例。

  ⒊体检标准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⒋外语语种为英语。

  ⒌总分相同时,⑴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或高中会考成绩好的考生(适用于安徽省、浙江省)。⑵优先录取相关考试科目分数高、文体有特长的考生(适用于河南省、陕西省)。

  ⒍对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视其总分同等对待。

  ⒎所有专业无分数级差。

  ⒏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⒐按“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对各轮进档考生,首先根据考生院校志愿先后顺序,再根据考生专业顺序和学院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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