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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则按志愿顺序和级差要求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专业级差为5分。

  2、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和级差要求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并进行志愿之间专业级差处理后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对于享受各种加分和调整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广东省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无单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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