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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000-7500元/年收取, 中加合作办学(BCIT班)学费按120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800-88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教材费根据每学期所开设的课程自行支付。部分学习、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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