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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奖学、助学办法
    
     第二十六条 我校现已形成了以国家助学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生奖学金、特困生生活补贴及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助学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多种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学生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学生奖学金,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及750元。
    
     (二)“日本川崎奖学金”,与日本川崎医疗短期大学共同设立,分设一、二、三等奖,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三)“上生”育才奖学金,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共同设立医学生物技术专项奖学金,分设特等奖学金及一、二、三等奖项,奖金额分别为1500元、1000元、600元及300元。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种帮困助学途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一)政府助学奖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国家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市政府助学奖,金额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3、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为本校学生助学贷款指定办理机构,可向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校帮困助学工作
    
     1、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支付一定的报酬。
    
     2、制定《家庭贫困学费减免和助学金发放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校助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金额分别为每月150元、 120元及9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3、学校设有“爱心基金”,用于家庭困难学生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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