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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志愿优先,按分数排队,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

  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4、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对男女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6、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7、对享受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提档和录取。

  8、录取调档比例为120%。

  9、招生专业祥见我院2009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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