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贷款政策实行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制度,以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三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政策、院级奖学金(甲等1200元/学年、乙等800元/学年、丙等400元/学年)。
2.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人民币在我院设立“华东重机奖学基金”,奖励各专业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在我院设立“重庆建科奖学金”,对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工程监理”专业学生优先奖励,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
3.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