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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有三个校区组成。地址分别为:石家庄市和平西路(冀联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白求恩校区);石家庄市小安舍昌北路2号(新华校区)。学校代码为14018。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杜建国

www.sjzmc.cn  电子邮件:zsb_djg@yahoo.com.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专业志愿: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及分数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第九条  我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含120%)。

第四章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二条  2008年学校开设专业有:临床医学、医学影象技术、中药、计算机应用技术(医院管理方向)、眼视光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学、医疗美容技术、护理、护理(麻醉护理方向)、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以上专业,大专层次,学制三年(医学理论两年,临床实习一年)。学费(每人每年):眼视光技术6500元,医疗美容技术7000元,口腔医学6000元(另收实验材料费500元),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600—1200元。代办用品费:自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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