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 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省招办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本院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 本院将根据考生志愿,从达到各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
4.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除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外,还在本院网站上公布。
四、招收专业及录取条件
1.今年本院招生专业包括: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装潢艺术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酒店管理、通信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等。
2.录取条件: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请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我校。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统一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