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录取规则:
1、我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入学。凡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参加注册入学。
注册入学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①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②院校审核。我院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③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
2、学院根据省考试院划定的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对申请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底分,择优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及考生的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