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第二十二条 享受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院级学生综合奖学金(1500元、1000元、600元); 3、院级优秀新生奖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 5、“中远助学金”(2500元/人); 6、国家助学贷款; 7、院级爱心基金,勤工助学; 8、“万邦”、“泰昌祥”等海内外企业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
为做大做强人大经济论坛,本站接受风险投资商咨询,请联系(010-62719935) 京ICP备11001960号 京ICP证09056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4107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邮箱:service@pinggu.org 合作咨询电话:(010)62719935 广告合作电话:010-68456523 13661292478 刘老师 投诉电话:(010)68466864 不良信息处理电话:1366129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