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就业、西部计划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申请参加基层就业项目,可向项目组织实施的各牵头部门咨询。(各项目查询网址:“三支一扶”)
2、公务员招录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从2010年开始,我省每年设置专门职位面向参加我省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山区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试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
每年公务员招考信息可从广东组织工作网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鼓励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维护国家稳定、加快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也是缓解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央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
4、灵活就业
对申报灵活就业的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人士、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5、自主创业
6、职业培训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也可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7、就业见习
8、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国家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延长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择业期至毕业后2年的做法。
9、就业派遣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派遣毕业生,派遣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由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
10、人事档案代理
高校毕业生可委托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有代理机构提供报到接收手续、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因私出国政审和其他人事代理事项等全方位服务。
11、就业失业登记
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12、就业援助
款男家庭高校毕业生除可按规定享受临时生活补助外,如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还可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其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还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500元的求职补贴。
13、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分数线
环境工程与土木工程系 | 环境科学系 | 环境监测系 |
机电工程系 | 生态环境系 | 环境艺术与服务系 |
基础教育部 | 体育部 | 继续教育部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 | 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系 |
电话:(0757)8873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