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苏州科技学院跨省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0332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隶属关系:江苏省属高校
学校校址:江苏省苏州市 现设有3个校区 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石湖校区:苏州市环山路2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长江路8号
二、招生专业、计划
1、2007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
2、学制除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5年外,其他专业均为4年。
3、具体的分省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招生语种
1、外语类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
2、非外语类专业招生语种要求:因教学条件所限,考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招生要求
1、体检
A、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200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师范类专业考虑到就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
C、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2、特殊专业
A、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三个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B、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为艺术类专业。非江苏省籍的艺术考生报考我校,需预先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如出现同分现象,理工专业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文史专业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安排。
3、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总分相同时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六、收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普通专业4600元/年,艺术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35%,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300-4600元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成绩优异者可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编:215011 电话:0512-68096117 网址:www.us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