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会计学
本专业培养具备会计学、管理学、法学等多方面知识,适应WTO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复合型人才。要求学生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国际惯例;系统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和相关法律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从事司法机关、ZF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会、审计监察和其他工作。
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
主要专业课程设置: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数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民商法学、经济刑法学、经济法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商业银行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预算会计、税务会计、审计学、司法会计、国际贸易、会计电算化、证券投资学、金融学、现代公文写作、高级财务会计等。
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通过辅修成绩合格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