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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西安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西安音乐学院座落于千年古都西安,本院未设分院、分校,也没有校外教学点,所有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2009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900名。本院属国家公办高等艺术院校,招收学生全部为本科层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参加全国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限为英语。男、女录取比例不限。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录取时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线上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录取结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学生入学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体检不合格者退回原籍。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新生入学应一次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学费标准: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学)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5251287

  传真电话:029-85253474 85391952

  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

  西安音乐学院
  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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