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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性质:我院系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
(三)学院所在地郴州市是湖南省“南大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仅3小时行程。学院占地1470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现有15个系、3个教研部,在校本、专科生近1.6万人,教职工12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00多人,教授和主任医师80余人,副高职称教学人员300多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200多人;有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人获全国、全省优秀教师称号,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4人受聘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有实习基地60多个,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5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90余万册。我院是省文明高校、园林式单位。
第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湘南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德、智、体择优录取。
(二)我院今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各省招生办的具体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一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我院招收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相关考生应于3月31日前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院招办领取申请表,并接受有关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四)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标准;旅游管理、护理学专业限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五)外语类、音乐表演类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专业必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六)我院省外艺术专业招生本科只认可设点专业考试的成绩(录取时应过本省的联考线),专科除山东省外认可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联考成绩,录取时按专业60%,文化40%(需过最低控制线),湖南省招生认可联考成绩。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录取时给予适当照顾。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收费标准:
(一)本科:汉语言文学、英语403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50元/年;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3100元/年;护理学5000元/年,音乐学6000元/年;体育教育3400元/年,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旅游管理3500元/年,美术学7000元/年、药学、人力资源管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网络工程等专业收费标准待定。
(二) 专科:音乐表演、艺术设计5000元/年;音乐教育4400元/年;临床医学 5460元/年;文秘、生物技术及应用技术4160元/年;经济信息管理4030元/年;文秘、应用化工技术、资源环源与城市管理3200元/年,旅游管理、商务英语、法律事务以及其它师范专业3100元/年。
(三)住宿费:公寓楼800~1200元/年;普通宿舍600元/年。
第四条 奖学金和助工助学
学院设特等和一、二、三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国家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6000元和4000元,差减免一年学费)。“拓普”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分2200元、1300元、700元。每年评定一次特困补助,最高金额达2200元;学院有银行助学贷款每年1000多万元为贫困生提供杂费贷款;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月工资约150元。
第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35-2653053、2653055、2865109
传真:0735-2865109、2653053
学院国标代码:10545,
互联网址:www.zs.xnu.com.cn
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学院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生态公园东 邮编:4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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