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至6年。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所属学科:艺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绘画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有创新思维,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具备较好的美学素养及美术教学、艺术创作等基本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ZF部门及造型艺术相关领域从事教学、创作、宣传、出版、管理、文化产业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有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绘画艺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绘画艺术的科学创作方法;
3.具有绘画艺术创作和适应工作岗位参与社会竞争的各项综合素质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
5.了解绘画艺术的当代发展,社会需求;
6.具有一定的实际艺术创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7.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
8.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9.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美育修养,身心健康。
主干学科:美术学 艺术学理论
核心课程:素描、速写、色彩、油画(静物、人物、风景)、命题创作、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外出写生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外出写生、认识实习、专业调查、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业校内模拟实习、创业教育、毕业设计(论文)。
(注:艺术系各专业分流情况:报考我校艺术系时只需填报设计或绘画专业,具体专业学生入校一年后可再次选择,学校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和一年中各科成绩分数择优分流。入校时在设计专业的学生以设计专业的选择为主,入校时在绘画专业的学生以绘画专业的选择为主,绘画、设计专业互转的比例为15%。另外,艺术系学生入校后不允许与我校其他专业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