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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北京电影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北京电影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
校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层次:本科309名,高职180名,全国计划,无分省指标。

本科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系 别

专 业

学制

学费
(元/年)

人数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方向)

4年

8000

20

2

导演系

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

4年

10000

15

3

表演学院

表演专业(表演方向)

4年

10000

30

4

摄影系

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

4年

10000

10

5

摄影系

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

4年

10000

6

6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

4年

10000

12

7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4年

10000

12

8

美术系

广告学专业(影视广告方向)

4年

10000

15

9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

4年

10000

12

10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4年

10000

12

11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4年

6000

30

12

摄影学院

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4年

10000

15

13

摄影学院

摄影专业(图片商业摄影方向)

4年

10000

15

14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

4年

10000

20

15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

4年

10000

45

16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

4年

10000

20

17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漫画方向)

4年

10000

20

高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系 别

专 业

学制

学费(元/年)

人数

1

表演学院

影视表演专业(表演方向)

2年

19000

90

2

管理系

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2年

12000

30

3

动画学院

影视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

2年

19000

30

4

动画学院

影视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

2年

19000

30


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者双目视力均应在4.8以上(经佩带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3米,女身高不低于1.62米。
报考摄影专业者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录音专业各方向者,均要求无色盲。
报考管理专业本科者,男女比例各占50%。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青年报考我院,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我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同时,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同址)或北京市高招办、福建省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录取
录取的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后,文化考试成绩参考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我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分本科和高职两个层次,按各专业不同的具体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本科各专业录取办法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录取和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三种。
1. 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摄影专业(图片商业摄影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广告学专业(影视广告方向)、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动画专业(漫画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此外,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要求英语分数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分),择优录取。
2. 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择优录取。
3. 按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此外,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高职录取办法为:影视表演专业(表演方向)、影视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影视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高职考生均必须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本科、高职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高职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4、本科、高职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几项规定: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06级高职全部新生及动画学院06级本科新生就读、住宿均在北京电影学院西北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北庄子村稻香湖公园中关村国际教育园区)。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3、学生在校期间须义务献血一次。
4、新生入学后一律学习英语。

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1606600 ; (010)82283379 ;(010)82048291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公共汽车“蓟门桥”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站下车。
乘304、323(快)、392、398、603(支)、719、725、743、748、816、833、834、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站下车。
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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