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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Beijing Institute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校本部: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100044)

  百万庄校区: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16号(100044)

  黄村卫星城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甲1号(102600)

  三、办学层次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七、录取男女生比例

  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规则:

  我校在录取考生时,严格在当地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按专业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非一志愿高分考生的利益,对于报考我校本科一批次各专业的考生,我校除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外,还预留部分名额(大约20%)录取非第一志愿高分的考生。对于非第一批次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但同时根据非一志愿高分考生的数量情况,留出适当比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我校在录取分档工作中,为了充分体现考生的专业报考意愿,设定每个批次每个志愿中所报5个专业志愿间级差,1-5专业志愿间级差分别为2、1、1、1分。为了方便考生的进一步学习和深造,建议报考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三个本科专业的考生有一定美术基础或美术爱好。

  十、学费标准:

  本科:4200-4600元/学年/生;

  高职:6000元/学年/生。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本校的校园网、招生办公室的语音咨询电话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

  十二、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情况: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了覆盖面较大的各类奖学金。学校出资的奖学金设有综合一、二、三等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学科竞赛奖、体育优胜奖、文艺优秀奖、科技成果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精神文明奖和社会实践优秀奖。另外,学校还设有社会捐资的建工-京精大房奖学金、许京琪奖助学金和张若萍奖学金等奖学助学金。每学年全校约有1/3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专门机构协助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各类助学贷款。同时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以给学生提供多种渠道的勤工助学机会,使学生既能解决生活上的部分困难,又能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十三、办学特色: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始建于1936年,是一所建设类学科齐全的普通高等学校,2002年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高级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工学为主,兼有管理学、法学和理学,全校共有21个全日制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领域;拥有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4个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8个北京市双基合格实验室。

  学校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服务面向定位,并逐步形成以城市系统为研究对象、以城市建设与管理为服务对象、以城市学为主干学科的多科型大学。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传真电话:68322899

  咨询及联系电话:68322507,68332396

  学院网址:http://www.bicea.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bicea.edu.cn

  招生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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