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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全日制高等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制;三年(数控技术专业学制二年)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963号

  学院招生代码:12959

  邮编:510510 联系电话:87745757 87729600(招生办) 传真:87243522

  网址:Http://www.gdgm.cn E-mail: xsc5757@163.com

  二、录取规则

  招生时我院成立招生录取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在录取过程中,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我校对专业的特殊要求者,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提出的质疑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我院将认真对待处理。

  三、对专业的特殊要求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与新加坡合作办学项目)两专业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

  我院录取考生只视考生高考总分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不另外作规定。

  五、加试要求

  我院开设的专业均不要求加试。

  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须视专业生源情况而定。对加分考生可将加分部份纳入总分,然后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给予录取;对降分投档的考生视进线考生录取情况及专业招生录取情况才决定录取与否及专业安排。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招生人数已满的,则按考生下一志愿安排专业。

  六、奖学金设置情况

  学院除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奖金额8000元/年·人)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额5000元/年·人)外,还设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授奖面超过30%,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四等,最高奖学金3000元/人。

  2、学生专才奖、特长奖:为鼓励学生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在文体、科技、征文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设置专才奖和特长奖、奖金金额最高为5000元/年·人。

  七、学院助学措施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对特困生可协助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健全的奖助学金制度、促进贫困学生奋发学习。

  3、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补助金额为2000元/年·人。

  4、对特困学生给予困难补助或减负学费,补助金额最高为5000元/学年·人。

  5、鼓励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6、对特困学生学费可分期付款。

  7、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设置“绿色通道”。

  以上多项措施,确保我院至今没有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八、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为:

  学杂费:理工、外语类专业为5500元/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为4500元/学年。

  住宿费:按宿舍条件分为:二级公寓750元/学年;一级公寓分900元/学年、1000元/学年和1200元/学年三种:学校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500元/学年。

  九、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我院与新加坡创新计算机学院合作办学,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与新加坡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国际文凭与国际高级文凭的学历教育。经广东省物价局审核批准,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双文凭学费为15000/年·人,欢迎报名。

  十、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室的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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