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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线上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

  2、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符合各省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予以认可。招生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5、患有急、慢性传染病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五、各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1、金融管理与实务、商务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软件技术等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学制三年。

  2、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汽车电子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经济管理等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学制三年。

  3、旅游英语、商务日语、商务英语、物业管理等专业学费10700元/学年,学制三年。

  4、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学制三年。

  5、表演艺术专业学费13500元/学年,学制三年。

  6、住宿费 A类1500元/学年;B类1300元/学年。

  7、教材费500元/学年,每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

  8、学院免收下列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补办证件工本费、证明资料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身份证办理费用、户口迁移费、校服冬装和夏装各一套。学生入学后,仅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六、奖贷措施

  1、奖学金设置

  (1)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奖学金2000元/年.人。(按国家规定及划拨名额全额执行)

  (2)学院设有新生专项奖学金:凡在第一次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上线的广东省考生,录取入学后,总分名次前200名的,可分别获得相应的新生奖学金600元-4000元。(奖学金总额60万元)

  (3)学院设立优秀学习奖、学习进步奖、优秀毕业生奖等多项奖学金。

  2、其他助学措施

  (1)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贫困资助及特困补助:为帮助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可以申请困难补助,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生生源地县级以上的贫困证明,经学院核实,给予每生每年一至两仟元的特困生补助费。

  (3)勤工助学:学院建立校内、校外勤工助学体系,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勤工俭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七、学生毕业后由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八、其他: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祥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九、为便于考生向学院咨询有关信息和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的所在地及招生期间的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学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光明路五号 邮编:510850

  咨询电话:(020)86914402/86929603 传真:(020)86929603

  举报电话:(020)86929679

  网址:http://www.gzgs.org.cn E-mail: gs_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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