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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所有专业均为英语。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文理科计划分开录取;

  3.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4.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市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规定执行;

  5.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87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由学院根据宿舍安排决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21-65742913(招生办)

  投诉电话:021-65884351(纪检室)

  网址:http://www.umcollege.com/zb/index.Html

  资助学生政策: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2500元/年。

  4、企业奖、助学金: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的学生最高贷款标准为6000元/年。

  除以上外,学校还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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