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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学院一般专业日常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录取,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3.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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