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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录取规则:
  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调剂志愿考生。
  2、分数优先原则。在120%投档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降段录取。
  3、对进档考生,尽量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特殊情况考生到校后可适当调整专业。无外语和男女比例要求。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在5000—6000元/年。住宿费分为600、800元/年两个档次。
  有关说明:
  ●我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享受和执行全国高校统一的各项政策。学生毕业时可自愿申请,经考试合格升到省内大学本科院校学习深造。同时与东北林业大学联合办学,举办相关专业的函授本科学历教育。
  ●学校部分专业采取与企业共同培养的“订单式”招生方式(详见招生计划手册或学校招生网),正在进行“工作过程系统化专业课程建设工程”。
  ●学校成立了“特困学生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特困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或按一定比例,享受学校制定的“减、免、缓、帮、助”等政策。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5号
  邮 编:157011
  招生电话:0453-6599285、6599385 传真:0453-6599485
  网 址:http://www.hljlzy.com E-mail:hlzyzb@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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