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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际码):1272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邮政编码】154007

  【学院概况】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黑龙江省首批省骨干高职院校。

  学院座落在佳木斯市市区,与美丽的水源山公园相毗邻,交通便利。学院现占地面积640亩,总建筑面积669亩;教职工428人,其中专任教师270人,国家级名师8人、省级名师4人,省级教学新秀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在籍学生6000多人;固定资产2.3亿元,图书馆藏书40万册;校内实训基地13个,各类实验、实训室130个,校外实训基地140多个,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11门,2016年招生专业41个。

  学校始终坚持“就业力就是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观,形成“工学交替、订单培养、带薪顶岗、出国留学”为明确特色的办学模式,学校与青岛海尔电器有限公司、联想集团、北汽福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德国拜耳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博伦特光电有限公司、一汽集团吉林分公司等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学校与北京、上海等地300余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以保证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并且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同时录取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男女不限、语种不限。

  (4)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收费标准】学院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500~6000元/年之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奖助学政策】优秀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人;十余家企业在学校设立了企业冠名奖助学金;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待遇】 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入学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时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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