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鸡西大学(英文全称:JixiUniversity)
第五条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第六条学校概况: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和北校区,占地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4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含留学生)10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011名,其中专任教师579名、教授108名、副教授93名,博士15名、硕士190名,享受省ZF特殊津贴专家5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3名,学科带头人14名。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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