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组织学前儿童进行教学活动的技术能力,能在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保育和研究工作的高素质教师或管理人员。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普通话、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包括幼儿园语言教育、幼儿园数学教育、幼儿园音乐教育、幼儿园体育教育、幼儿园美术教育、幼儿园科学教育、幼儿园健康教育)、师范生基本功、艺术实践、见习与试教、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各级幼儿园担任幼儿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其他相关机构的应用型人才以及自主创业开办民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