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12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春季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春季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本院开展春季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高 职
4、学校代码:12881
5、学校地址:天津滨海新区 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6、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批准,经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为区属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为滨海新区和全国各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四条 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开发区滨海大学城,设有电子信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经贸学院和应用文科学院。学院占地千亩,校舍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5个省(区、市)招生,在校学生7000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第五条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所有专业均由教授担纲,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占40%,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占1/3;有一批卓有成就的大学教授和企业领导担任学院兼职教师。著名大师级学者陈省身、吴大猷、牛满江、陈哲人、韩素音和国内著名学者母国光、申泮文等担任学校顾问,对学院的发展建设和教学工作给予指导。
第六条 学院始终坚持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办学宗旨,紧贴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办学,努力实现学院专业设置与新区产业发展相对接。开设了航空电子电气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移动通信运营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控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食品检测与管理、生物技术应用、会计、金融保险、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文秘、会展策划与管理、影视动画、展览展示艺术设计等23个专业。
第七条 学院始终坚持校企联合、产教结合的办学模式,积累了经验,形成了特色。与摩托罗拉移动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兴通讯、三星电子、诺和诺德制药、一汽丰田、腾讯数码、长江证券、中国建行、渤海银行、民生银行、渣打银行、天津国展中心、滨海会展中心、振华物流公司、天津通广集团等50余家知名单位联合办学,共建共育。学院与摩托罗拉公司“校企联合、携手育人”的办学模式,2009年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天津市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摩托罗拉公司总部授予学院“最佳合作奖”,并将校企结合携手育人的经验推广到摩托罗拉印度公司。
第八条 学院始终着眼于学生动手能力的提升,力求“用明天的技术培养今天的学生”,尽最大努力帮助学生成才。全院设有电子信息及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汽车技术服务、生物技术、综合经济管理、办公自动化、艺术、外语等8个实训中心,54个实验实训室,其中移动通信技术实训中心具备世界先进水平,被摩托罗拉认定为手机生产质量检测维修服务商。学院与摩托罗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星电子、渣打银行等37余家知名单位合作,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素质。
第九条 学院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方针,生活设施完善,管理严格科学,服务热情周到,着力于学生德、智、体、能的全面发展;设立了“韩素音奖学金”、“泰达奖学金”、“联大奖学金”等,每年发放的奖助学金总额达350万元,受到奖助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学院竭力为滨海新区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已成为“滨海新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摇篮”。学院办学成果得到广泛认可,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春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季招生工作,制定春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设春季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春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春季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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