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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上海政法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

  2、校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3、招生层次:本科和高职。

  4、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5、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或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shupl.edu.cn/zhaosheng)。

  6、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本科和高职专业限招英语。本科英语专业的英语口试须达到B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口试须达到C级。

  7、招收男女生比例:除上海市提前录取批招生的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和监狱学有男女生比例4:1限制外,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161号)并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我院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和监狱学属于上海市高校招生中的提前录取专业,有特殊的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详见学院专业介绍和报考指南中的考生须知)。

  9、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相结合。以文化考试为录取主要考核形式。但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和监狱学为提前录取专业,以文化考试和体检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接受社会监督。

  (2)学院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收。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3)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对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考生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同分条件下,英语高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考生达到我院同一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凡愿意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需要调剂到我院指定的专业录取,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征求考生意见;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报考我院考生的秋季招生录取加分,根据考生所在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加分规定执行。

  10、学费标准:法学专业本科层次学费6500元/学年;其他本科层次学费5000元/学年。高职层次学费7500元/学年。住宿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学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学业期满,修满学校规定学分,颁发上海政法学院毕业证书。

  12、联系电话:(021)39225065,39225066,39225175(值班时间:8:00-16:00。双休日、节日除外),传真:(021)39225178。监督投诉电话:(021)39225153。(值班时间:8:00--16:00。双休日、节日除外)。

  13、招生网址:http://www.shupl.edu.cn/zhaosheng

  14、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采取奖、勤、减、补、贷的方式帮困助学。

  考生须知

  报考2007年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和监狱学的考生必须填报本专业提前录取批志愿(俗称:零志愿),并参加上海市组织的秋季高考,还须在学院规定的体检面试时间内到学院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面试。学院对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同一招生录取批最低投档分数线且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一、招生计划

  1、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招生计划为150名,文理兼收。其中,男生112名,文科45名,理科67名;女生38名,文科15名,理科23名。

  2、监狱学招生计划为50名,文理兼收。其中,男生38名,文科19名,理科19名;女生12名,文科6名,理科6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遵纪守法。

  2、年龄不超过三十周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匀称。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4、考生的左右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或矫正视力500度以下;无色盲、色弱。

  5、五官端正;两耳无重听;无口吃;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嗅觉不迟钝;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驼背,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各种残疾,无严重心理障碍;无传染病。

  6、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

  三、面试体检项目及要求

  凡报考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和监狱学提前录取批的考生请于2007年6月29日8:00--16:00持高考成绩单、准考证或身份证到我院(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参加面试、体检,我院不另行通知。体检的内容:测量身高、体重和检查视力、色盲色弱。面试的内容:目测考生外形外貌及身体协调性;要求考生现场讲述一段情景或经历,判断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健康。凡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六公开、六不准、三监督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院坚持依法治招,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六公开”、“六不准”、“三监督”,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和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的社会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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