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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151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1: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仙林校区)
  校址2:南京市天堂新村14号(天堂校区)
  校址3:南京市中山东路532-2号(中山校区)

  录取规则:

  1、本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进档考生以五门计算录取分,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办法确定。

  4、所有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或降分后,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省级优秀学生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总分(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办法确定。如一志愿进档生源不足,则用未用完的计划,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7、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可选择的原则,在非选择性招生录取工作之后,主要用于招收本校职工子女、特长生、获省级以上荣誉的考生,具体录取分数线由学院在省有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确定。

  8、我院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国际合作办学普通类专业13000元/年,国际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19700元/年),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部分减免学费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说明:我院在外省市招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办法确定,其它内容参照此章程,详情可查看我院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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