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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文理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二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73万平方米;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43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2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959万元;图书5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部分专业语种要求:院所设英语、英语(高级翻译)、英语(国际货物运输与物流管理)、英语(国际贸易)、英语(商务英语)、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物流配送)、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多媒体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男女比例要求:学院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05]8号、教高司函[2005]109号、辽教发[2007]019号文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30101 法学 4 法学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学 文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 4 文学 文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 4 文学 文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物流配送) 4 管理学 管理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 4 经济学 经济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货物运输与物流管理)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贸易)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高级翻译)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商务英语) 4 文学 文学
050207 日语 4 文学 文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4 文学 文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 4 文学 文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多媒体技术) 4 工学 工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4 管理学 管理学
040202 运动训练 4 教育学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 4 教育学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体育娱乐节目策划与主持人) 4 教育学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运动休闲) 4 教育学 教育学
050406 美术学(艺术设计) 4 文学 文学
050401 音乐学 4 文学 文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印章;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学费最高13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多媒体技术)专业12000元/年;其他各专业10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应征入伍、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凭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要退学退费的,学校扣除学生在校期间应付的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剩余学费、住宿费。因其他原因退学的,自报到之日起7日(含本数,下同)内,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住宿费10%后,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其余学费、住宿费;开学15日以内,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住宿费的30%以后,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其余学费、住宿费;开学30日以内,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住宿费50%以后,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其余学费、住宿费;开学30日以后,学校不再办理本学期退费手续。如学生上学期退学退费,按上述标准退费后,下一学期的学费、住宿费全部退还学生。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取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院录取采取“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按学校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进行录取。
4、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5、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及照顾录取的政策。
6、联系电话:0416-7980109
网 址:www.bhuwlxy.edu.cn
7、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07年学院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在辽宁省和山东省招生。对于辽宁省考生认定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考生认定我校在山东加试成绩。
辽宁省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且取得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高考成绩除以2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得到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外语成绩要求50分以上(含50分)。
山东省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校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按高考成绩乘以30%加艺术类成绩(400分满)乘以70%得到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外语成绩要求50分以上(含50分)。
8、体育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07年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社会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休闲)、社会体育(体育娱乐节目策划与主持人)、运动训练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院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得到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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