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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1)第A004号

  •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118210000050号

  • 收费许可证号:11824805800

  一、 学院概况:

  • 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 学校江苏代码:1610 学校国家代码:13750

  • 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

  •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 学历层次:大专

  • 学习年限:3年

  二、 招生对象:

  1. 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考生;

  2. 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三、 招生人数:(以2011年江苏省教育厅实际下达数为准)。

  四、 招生专业:(详见2011年江苏省招生考试报)

  五、 录取规则:

  1. 根据《江苏省2011年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册入学。

  2. 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和“专业清”,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科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3. 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 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统招录取批次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统招录取规定的分数和等级要求,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注册入学。

  6. 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 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 外省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六、 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9000-13000元/学年(详见2011年江苏省招生考试报)。

  2. 住宿费:1200元/学年。

  3.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七、 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八、 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注册入学考生的毕业文凭与统招录取考生的毕业文凭相同,都是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进行电子注册,可以查询。

  九、 其他:

  1. 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入学时专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免费调整。

  2. 贫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工学结合减免学费等。

  3. 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 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十、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

  • 邮编:212200

  • 电话:0511-88361688、88361198、88362032

  • 传真:0511-88362337、88361788

  • 网址:http://www.ji•sha•-c•.com

  • Email:1610@ji•sha•-c•.com

  查证网址:www.ec.js.edu.c• 查证电话:025-8333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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