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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国标代码:13795,湖北省代码:8500)

  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遵循“德以辅仁,学以致用”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强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采取专业设置市场化、人才培养工程化、管理方式人性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和就业渠道订单式的办学模式,造就了一大批社会认可、企业欢迎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学院现设有建筑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管理工程系、经济与贸易系、空中乘务学院、国际学院等7个系部(院),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等29个专业。现有教职员工643人,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有满足1.2万学生使用的多功能室、实验室、实训室,有相对稳定的综合实训实习基地。2006年5月,中冶集团职业学院在我院挂牌;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4月,湖南宏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教育中心”在我院挂牌。

  学院地处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座落于武汉黄家湖高校新园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占地面积940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二、招生对象

  参加07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高中、中职(中专、技校、职高)的毕业生。

  三、录取原则

  1、参加高考或职高统考分数达到本省高职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参加我院面试、体检并取得合格证书。

  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取得考生所在省美术联考合格证书。

  四、学生进校后享受的待遇

  1、学院实行奖学金评审制度。

  2、学院为困难优秀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3、学院将拨出学费的10%对贫困生予以减免部分学费或生活资助。

  4、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指导并推荐学生就业,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

  5、学院优先对本院学生实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上岗资格证书。

  6、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理赔待遇。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新路村1号

  邮编:430064

  咨询电话:027-81805555

  传真:027-81805046

  网址:http://www.wg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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