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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院校、河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占地1251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1036亩,总投资10亿元),拥有教学设备仪器价值7000余万元,建有150多个校内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新校区被河南省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教育园区。现设8系3部1院,开设37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魏小安、张辉、姚延波、龚绍方、李胜江等数十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半数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多年来,学院着眼于打造中西部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和综合培训基地,立足郑州,服务全国,先后为社会培养培训40000余名高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供不应求,多数已成为旅游行业精英、企事业单位高薪聘请对象,走上中高级管理岗位。学院被大河报等媒体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第十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心脏疾病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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