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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考生必须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标准》的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如乙肝、皮肤病等。旅游类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

  2、请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我院将根据考生志愿,从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科按文化课过线、艺术考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应、往届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还可报考我院成人教育学院或一年制大中专班。

  4、学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审核标准收取,普通专业3600元/年,艺术专业5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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