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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厅颁发的《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1、高等学校全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2789

  2、校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3、邮政编码:315012

  4、办学类型:公办

  5、办学层次:高职

  6、办学情况: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有着9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宁波,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近23万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现代教学设施,图书馆藏书140万余册,现刊2000余种。学校现设有商学院、工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等4个二级分院,3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9000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40余人,青年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50余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200余人。学校确立了“以育人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的办学理念。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较高;近三年对用人单位调查数据表明,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综合评价称职率达93%以上,赢得了社会赞誉。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管理促校、服务兴校”的办学思想,坚持优师为本,不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至今,学校已拥有2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市级重点专业;2项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高校优秀教学团队;7名省级专业带头人,2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名省教学名师。同时,学校又是浙江省首批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之一,为浙江省首批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第二章录取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A、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次类推。

  B、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C、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D、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定,是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E、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F、无专业加试要求;

  G、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和国际商务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H、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体育和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74220038742214887422149

  (2)传真:0574-87422148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4)E—mail地址:zsb@zjbti.net.cn

  (5)院校网址:www.zjbti.net.cn

  第三章附则

  1、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班学生,经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学院专科文凭

  2、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学费:普通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7800元;中澳合作专业每学年12000元;住宿费:每学年1050—1200元。

  3、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困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

  4、本章程自2010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执行。

  5、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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