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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的《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 院 概 况

  1、高等学校全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89

  2、校址:浙江省宁波市联丰立交桥南堍


  3、邮政编码:315012

  4、办学类型:公办

  5、办学层次:高职

  第二章  录 取 原 则

  1、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规则:

  A、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次类推;

  B、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C、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体育和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7422003 87422148 87422149

  (2)传 真:0574-87422148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联丰立交桥南堍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4)E—mail地址:zsb@zjbti.net.cn

  (5)院校网址:www.zjbti.net.cn

  第三章 附 则

  1、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班学生,顺利修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学院专科文凭

  2、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收费的有关规定。学费:普通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7800元;中澳合作专业每学年12000元;住宿费:每学年1050—1200元。

  3、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困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岗位等。

  4、本章程自2009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执行。

  5、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0九年三月二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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