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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第二条院校代码:13734。

  第三条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学院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999号。

  第六条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于2004年4月26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由重庆市总工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现有教职工522人,专任教师317人,其中,正高级6人,副高级44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77%;具有硕士学位42人,占13.25%。此外,学院还聘请了24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校外兼职教师。

  学院总占地面积62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71298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01800平方米,生活及辅助用房69498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9143平方米,各类图书文献资料42.74万册。学院现有计算机1375台,其中教学用计算机988台。学院建有钳工、车工、电工、酒店客房等校内实训基地25个,另与重庆瀚莱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贸豪生酒店等企业合作建立了8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因治学严谨、社会责任感强在重庆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曾获得教育部、人事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七部委授予的全国先进办学单位等光荣称号,具有深厚的办学底蕴。

  第七条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不同的专业,学费标准为6250元-100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住宿费因设施不同,标准分为:800—1200元/年(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供热系统、风扇、电话、宽带网等),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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