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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 制:三年

  有关省(区、市)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学院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对口招生只限吉林省。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国家统一体检标准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招生办提供的分数线情况,在不超过120%的前提下,确定本校的调档比例。

  3、对所有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依次录取第二、第三等志愿,各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招生专业收费表(见附表)。公寓费500~12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咨询电话:0431—85541071 85510416 传  真:0431—85510416

  联系人:周老师 邮 编:130012

  网 址:www.jlj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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