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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2009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院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吉林省白平公路50-34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院校性质:市属院校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在有关省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招生人数:

专 业 吉林省 内蒙古 山东 河北 安徽 甘肃 河南 山西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合计
普通 对口
机电一体化技术 55 20 9 2 2 2 2     2   2 96
数控技术 45 20 7 3 3 2   2 2   2   86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4 1 1               46
建筑工程技术 60 20 4                   84
化学制药技术 60   2                   62
农畜特产品加工 20 30 4                   5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75   6 2       3         86
图形图像制作 30 30 2   2               64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2                 52
工商企业管理 40   3       2       3 2 50
市场营销 30 30 2     3 2           67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70   4                   74
会计电算化 25 30 6   2       3 3     69
合计 600 180 53 10 10 7 6 5 5 5 5 4 890

  七、学校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八、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专业 学制 学费(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3900
数控技术 三年 3900
电气自动化 三年 390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3700
化学制药技术 三年 3700
农畜特产品加工 三年 33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3700
图形图像制作 三年 39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3700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3300
市场营销 二年 33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3900
会计电算化 三年 3500

  十一、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下发的吉教字[2000]68号《关于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问题的若干规定》的收费标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证书种类: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焦方辉

  邮政编码:137000

  网址:http//www.bcvi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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