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1.物流管理、会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2.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3.其他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
住宿费标准:1.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1500元;2.其他专业住宿费每生每年980元。
为做大做强人大经济论坛,本站接受风险投资商咨询,请联系(010-62719935) 京ICP备11001960号 京ICP证09056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4107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邮箱:service@pinggu.org 合作咨询电话:(010)62719935 广告合作电话:010-68456523 13661292478 刘老师 投诉电话:(010)68466864 不良信息处理电话:1366129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