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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 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0212万平方米(约合1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3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07平方米;生师比19.53;专任教师265人,外聘教师6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4.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07.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652.75元;图书38.31万册,生均图书65.83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5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专业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无  。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国家允许限制男女生比例的艰苦行业专业允许,其它专业不允许)  无  。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3

  

  

  630103

  资产评估与管理

  3

  

  

  630201

  金融管理

  3

  

  

  630202

  国际金融

  3

  

  

  630203

  证券与期货

  3

  

  

  630205

  保险

  3

  

  

  630206

  投资与理财

  3

  

  

  630301

  财务管理

  3

  

  

  630302

  会计

  3

  

  

  6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

  

  

  630501

  国际贸易实务

  3

  

  

  630701

  市场营销

  3

  

  

  630801

  电子商务

  3

  

  

  630903

  物流管理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情况

  1.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税务、统计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专业45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专业7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4800元/年。住宿费分600元、800元、1000元三个档次。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贫困学生的扶助措施

  ①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总奖励资助面在70%左右。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学院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学院二等奖学金800元/年,学院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③学院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困难考生完成学业。

  ④学院对孤儿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考生,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减免。

  ⑤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辽宁省2016年考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外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统一划定的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99413 024-62837655 024-62837677(传真)

  学院网址:www.lnfvc.edu.cn (教育网); www.lnfvc.cn (电信网)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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