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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告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郭大桥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6637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7.59308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29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32.15万元,图书30.8423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5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1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6500元

  2

  630701

  市场营销(会展商务)

  3年

  6000元

  3

  630701

  市场营销(庆典)

  3年

  6000元

  4

  630701

  市场营销(大数据应用)

  3年

  6000元

  5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6000元

  6

  630703

  广告策划与营销

  3年

  6000元

  7

  630703

  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经营管理)

  3年

  6500元

  8

  630602

  商务管理

  3年

  6000元

  9

  690205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文秘)

  3年

  6000元

  10

  630507

  商务经纪与代理

  3年

  6000元

  11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6500元

  12

  640101

  旅游管理(航空服务)

  3年

  6500元

  13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3年

  6000元

  14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3年

  8000元

  15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年

  6000元

  16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6500元

  17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9000元

  18

  650102

  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

  3年

  9000元

  19

  660206

  影视编导

  3年

  9000元

  20

  650201

  表演艺术

  3年

  8500元

  21

  650101

  艺术设计(装潢)

  3年

  8000元

  22

  650101

  艺术设计(平面广告设计)

  3年

  8000元

  2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10000元

  24

  660213

  摄影摄像技术

  3年

  10000元

  25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9000元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8000元;⑵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⑷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⑸学院奖学金一等8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4、住宿费:8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6年 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 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 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要求美术加试成绩达到辽宁省美术统考合格线。

  6、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 、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郭大桥 邮编:110148

  招生办电话:024-89346103、89349555、89349666

  传真: 024-89346236

  学校网址:http://www.ggxy.com

  E-mail: zsc@ggxy.com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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