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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382)

  办学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即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院网址: http://www.gxnyxy.com.cn E-mail:gxnxzjb@163.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 0771-3249851、3246471(传真)

  邮政编码:530007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2010年招生专业及所属专业方向为37个。

  2、招生计划:2010年计划招收大专层次全日制高职新生30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招生科目:各专业文理考生兼招。

  三、收费标准

  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年学费参考标准为5000~6000元/年,住宿费为400~800元/年,书费为500元/年(代收,多还少补)。

  四、学生资助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要资助项目有:

  1、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可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最高可贷6000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一等25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资助面可达40%左右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人

  6、学院奖学金:特等1000元/年/人,一等800元/年/人,二等600元/年/人,三等500元/年/人,奖励面可达30%左右

  7、实施广西大石山区特困村屯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试点工程,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广西32个大石山区县2010年新生,每人每学年可获1500元资助,连续资助2年。

  8、学院设有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年可提供岗位数400个左右。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2、外语语种:所有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录取后不进行面试。

  3、男女比例: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身体健康:录取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原录取专业要求的,将转换就读其他专业。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如参加我院与境外院校合作办学需要出境出国时,身体健康情况要符合相关条件。

  5、录取程序: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各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于所填专业志愿均不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所填的“部分服从专业调剂”内的专业志愿进行调剂录取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3)对于根据所填“部分服从专业调剂”仍不能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根据考生“全部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调剂录取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4)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和部分服从或全部服从专业调剂尚不能录取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6、结果公布: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留学说明

  应用越南语、商务英语和应用泰国语等三个外语专业统一安排国外留学半年。在国外留学半年的费用分两部分收取, 即本院收学费300元,留学费用按所在留学国学校的收费标准收取。办理出国护照、体检等费用自理。

  七、毕业待遇

  1、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2、就业推荐:按照国家有关的政策办理毕业生手续;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八、解释权属

  本章程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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