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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贵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贵港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521

  办学地点:贵港市市区

  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一、招生对象

  面向广西区内及甘肃、贵州、广东、云南、四川等六个省份招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所有专业全部面向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招生。

  二、招生专业

系 部

招 生 专 业

物流工程系

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连锁经营管理

经济管理系

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

电子机械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化与传媒系

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汉语、装饰艺术设计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实行计算

  机网上远程录取。

  (二)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条件: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四)录取规定: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五)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可通过当地信息台查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我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贵港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一)学费: 4000—5500元/学年不等,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不一样,具体在学院招生网公布。

  (二)住宿费:750元/年/人

  (三)课本费:预收500元/年/人(艺术专业600元/年/人),多还少补。

  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等,为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求学深造的绿色通道。每年我院1/3以上的学生获得各种奖学金、助学金,最高个人获奖金额高达8000元,最低个人获奖金额2500元。

  此外,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向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大专为13年,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支付。

  六、毕业证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符合贵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七、报读指南

  (一)报读须知

  1.高职高专分数线上的考生:在专科普通批A类志愿栏填报“贵港职业学院”(代码13521),我院即可录取。

  2.高职高专分数线下的考生:填报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3.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9月底录取工作结束前速与我院联系报读。

  (二)报读热线

  招生电话:0775-4219198 4238111 4239693(兼传真)

  报名QQ: 784439035 943052738

  学院网址: http://www.ggzy.net

  邮 箱: zsb4219198@163.com

  八、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不要轻信中介机构。

  九、本章程由贵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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