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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贵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贵港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521

  办学地点:贵港市市区

  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特色:与名校合作,共享资源;与企业合作,保障就业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广西考生

  二、招生专业

系 部 招 生 专 业
物流工程系 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连锁经营管理
经济管理系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应用越南语、商务英语、文秘、汉语
电子机械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艺术工程系 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社科部 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二)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条件: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四)录取规定:在录取过程中,执行自治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没有达到高职高专分数线的考生,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将根据计划使用情况和生源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报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降分录取。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请在高职高专录取工作结束前与我院联系报读,参加区招生考试院设置的志愿复征和补录。

  (五)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可通过当地信息台查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我院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1.培养费:各专业的培养费在贵港职业学院招生网公布。

  2.住宿费:500元/年/人

  3.课本费:预收500元/年/人,多还少补。

  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等,为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求学深造的绿色通道。2008年我院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获得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约160多万元,最高个人获奖金额高达8000元,最低个人获奖金额1000元。

  此外,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六、毕业证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符合贵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有关准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七、报读指南

  (一)报读须知

  1.高职高专分数线上的考生:在专科普通批填报“贵港职业学院”(代码13521)及专业信息,我院即可录取。

  2.高职高专分数线下的考生:先在专科普通批填报“贵港职业学院”,然后向我院报名备案,以便在区招生考试院批准降分录取后能及时联系并补录。

  3.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9月底录取结束前速与我院联系报读。

  温馨提示:分数不上线的考生也可填报志愿!

  (二)报读热线

  招生电话:0775-4219198 4238111 4239693(兼传真)

  报名QQ: 784439035 943052738

  学院网址: http://www.ggzy.net     

  邮 箱: ggzyzsb@126.com

  八、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不要轻信中介机构。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九、本章程由贵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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