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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3023),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共建,以省卫生厅管理为主。

  第三条学校设在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校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层次及计划

  第八条2012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13个专科专业,分别面向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九条颁发证书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条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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